Last Update : 2025/3/4 16:03
對於使用自來水並住在連下水管道的樓房裡的居民,在向其收取自來水費的同時㇐起收取下水管道使用費。(包括開始使用・停止使用・查表・繳費等)
對於使用井水或溫泉水,並居住在連接下水管道的樓房裡的居民,分開收取自來水費和下水管道使用費。(開始使用・停止・查表・繳費等需要另外辦手續)
詳情請諮詢上下水道局客戶中心(096-381-1118)。